何謂酒醉駕駛?
何謂酒醉駕駛?
酒醉駕駛或酒後駕駛(英語:Driving under the influence,常簡寫為DUI)指的是在酒精或酒類飲品影響下控制並駕駛車輛(有時包括單車、有發動機、電動機的交通工具或機械以及騎馬)。酒醉駕駛會影響駕駛能力,被認為是屬於「有認識過失」的範疇,即「預見該事會發生,卻確信其不會發生而不做防範」的一類。
概略
大部份酒類飲品都含有酒精的成份。酒精可以抑制人體中樞神經的運動。令反應減慢、影響動作協調、視力、專注力、認知能力等,從而導致嚴重車禍及傷亡。鑑於酒精對人體有嚴重影響,駕駛前切勿飲用含有酒精或酒類之飲品。世界上大部份國家均視酒醉駕駛為嚴重違法行為,並制訂法律條文禁止駕駛者飲用或攝取過多酒精影響駕駛能力;在一些國家,酒駕若造成傷亡則在法律上視同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,如在美國一些地方,像加州,酒駕撞死人可能會被以二級謀殺罪起訴,而二級謀殺罪最多可判無期徒刑。酒後駕駛與酒醉駕駛有分別,不過酒醉駕駛效容易入罪,因為「酒後」未必「醉酒」。干涉此罪者多數希望「不會被警方當場發現」的賭博心理。他們以為酒後過一段時間才駕車,有信心符合法例要求,或者即使酒醉駕駛,沒有被警方截停調查酒精測試,事後當局也沒有追索權。
吹氣與血液測試
要知道駕駛者是否受著酒類飲品的影響,主要有兩種測試——吹氣測試和血液測試。前者較快,但存在漏洞,例如使用漱口水後立刻測試﹐結果顯示酒精含量可以是醉駕標準的3倍多;後者則較為準確,由於要抽血套取血液樣本,不適合即場測試。中華民國:0.03%【0.03%以上未滿0.05%者罰鍰新台幣15,000至90,000元,吊扣駕照一年;0.05%以上者吊扣駕照一年,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,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(不得易科罰金),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。肇事致人重傷者,處一年以上、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肇事致人於死者,處三年以上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(均吊銷駕照並終身不得考領)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