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情況社會局,可帶走兒童安置?
同居與同志也適用家暴法
家暴保護令駁撤比例達4成
遇到家暴立即求助避免悲劇
內政部建構家暴安全防護網
家暴受害者的社會救助
走出家暴的陰影
小時就霸凌,長大易家暴
全民雞婆通報家暴
為什麼離不開施暴爛男人?
面對家暴受害者,該給予什麼協助?
虐嬰虐童死刑,無助於防止家暴
家暴現行犯,警方可立即逮捕
家暴加害人,也需要心理協助
家暴現行犯,警方可立即逮捕
根據家暴法第29條
警察人員發現家庭暴力罪之現行犯時,應逕行逮捕之,並依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處理。
檢察官、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認被告,或犯罪嫌疑人犯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嫌疑重大,且有繼續侵害家庭成員生命、身體或自由之危險,而情況急迫者,得逕行拘提之。
前項拘提,由檢察官親自執行時,得不用拘票;由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時,以其急迫情形不及報請檢察官者為限,於執行後,應即報請檢察官簽發拘票。如檢察官不簽發拘票時,應即將被拘提人釋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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