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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臉書壞事 涉1/3離婚案件
(中央社台北31日電)

律師表示,臉書(Facebook)正逐漸成為婚姻破碎的主因,民眾打離婚官司時,到臉書上蒐證已是越來越普遍行為,就如同俗語所說「水能載舟,亦能覆舟」,在臉書上一舉一動都得相當小心。

「每日郵報」(Daily Mail)報導,根據法律事務所「離婚在線」(Divorce-Online),去年1/3的離婚案件都扯上臉書,在這些案件中,不合理行為是夫妻訴求離婚的原因。

根據離婚在線,過去2年來,因不合理行為提出的離婚訴請中,提及臉書的案件數量激增50%。

離婚在線的基南(Mark Keenan)表示:「臉書已成為許多人與朋友交流的主要方式。民眾和前伴侶聯絡,一開始留下的訊息都無傷大雅,但最後卻會鬧出問題。」

他說:「如果要搞外遇或和異性打情罵俏,在臉書上來可說是再容易不過了。」

臉書造成婚姻問題最常見的原因如下:配偶發現另一半和別人傳曖昧訊息,還有看照片得知另一半瞞著自己參加派對,或與不應該在一起的人共處。

倫敦Dawson Cornwell Solicitors律師事務所的賀勤森(Anne- Marie Hutchinson)表示:「如果你有事瞞著另一半,他們用臉書查找會容易很多。」

賀勤森表示,在不合理行為官司中,臉書上的資料可以成為證據。基南則說,他也向客戶耳提面命,要他們在離婚訴訟期間別用臉書。

中央社 2011年12月31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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