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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夫妻互相指控 法院判准離婚
中央社

游姓男子指控孫姓妻子態度凶狠,訴請離婚;孫女反稱游男冷漠無情。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兩造感情已無法維持,日前判准離婚。

 根據法院公布的判決書,游男主張,大陸籍配偶孫姓女子婚後不做家事,又屢嫌游男母親煮的菜不合口味,稍有不如意就用力關門,還常一邊進食一邊惡狠狠目瞪他及他的母親。

 游男說,孫女曾3次趁他熟睡時掐他脖子,並曾在家中脫光衣物,表示要讓左鄰右舍看盡她的身體,讓游男一輩子抬不起頭來無法做人,他因而訴請離婚。

 孫女主張,游男從不給家用,讓她時常飢餓,且游男母親很不衛生,油都被蟑螂屎污染過了還用來做菜,她因為太餓沒辦法,只好忍受吃下,飽受摧殘。

 孫女說,她做家事做到極致,從沒任何抱怨。有天晚上因為很冷,她披了游男裡子帶絨毛的外套,游男卻逼她趕快脫下來,說這件衣服很貴,游男冷漠無情,請法官主持公道。

 法院一審認為,兩造間因海峽兩岸文化、生活習慣、生長環境不同,或價值觀念有所差異,導致意見不合,在所難免,雙方既締結婚姻,應理性溝通、相互退讓,駁回游男請求。

 但高院審理認為,兩造感情已無法維持,均有可歸責之處,判准離婚,全案還可上訴。

中時電子報 2013-04-2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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