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通姦產女,判男法官賠男檢座170萬 |
邱姓檢察官92年間喜獲千金,但他發現女兒越看越像好友—即台北地院張姓前法官,邱檢座遂暗中蒐證,取得張用過的筷子驗DNA,赫然發現竟與女兒檢體相符,這才發現擔任法官的雷姓妻子出軌,自己還替別人養女兒,遂訴請賠償,台北地院已判決張應賠償邱170萬餘元;仍可上訴。 夫妻談離婚事宜 邱檢察官獲悉判決後表示,尊重法院的判決,因為要的只是公道,不在乎金額多寡;另邱也正與妻子洽談離婚事宜,張前法官的委任律師委由助理表示均在開會,未對判決結果作出回應。 邱某主張,張與妻子是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同學,在女兒出生後,張即時常到他家中走動,還表示要認女兒當乾女兒,並陸續送女兒玩具、衣服,邱某還曾向張請教養兒育女經及夫妻相處之道。 妻女與好友互動不尋常 但邱發現,妻女及好友間的互動極不尋常,妻子在女兒出世後,與他漸行漸遠。邱僱請徵信社調查,於92年間某日趁與張吃飯時,取得他用過的筷子比對DNA,卻發現女兒與張的DNA相符。 不堪背叛求償556萬元 邱主張,他的婚姻因此而毀了,還需忍受友情的背叛與妻子出軌,身心均受創,遂向張求償精神損失、嬰兒接生費、保健養育費及訴訟期間交通費共556萬餘元。法院審理期間,張與雷均坦承在美性交,但張主張,這屬境外行為,不必賠償,台北地院審理認為,雷、張2人雖在境外通姦,但嬰兒於台灣出生,損害結果地為本國。 張通姦部分獲判無罪 判決書指出,張違背善良風俗,應負起賠償之責,法官審酌雙方地位及損失程度,判決張應賠償原告170萬餘元;張與雷在案發後,已辭去法官職務,邱另控張通姦部分,則無罪確定。 邱平靜接受法官判決 邱檢察官昨日傍晚獲知台北地院的判決,他平靜地表示,這件案子拖很久了,身心受到很大的煎熬,再多的錢也無法彌補身心受到的傷害,如今終於判決了,只要合情合理,尊重也接受這樣的判決,他現在最期盼的是他和妻子的離婚官司,能夠早一點判決。 ※親子DNA鑑定是最有效、爭議少的親子關係確認手法,建議您尋找公正、收費合理的鑑定中心為您服務。 ▲回到上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