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親重傷害親生兒,桃檢依重傷害起訴 |
一名嫁來桃園的外籍配偶,產後缺乏照顧新生兒經驗,心生憂鬱挫折,涉嫌從96年3月到12月底,陸續對當時才出生沒有多久的親生骨肉施暴,導致男嬰五次住院,並有癱瘓之虞,桃園地檢署依重傷害將母親提起公訴… 嫁來桃園一名外籍配偶,生下一名男嬰,將工作辭去擔心全職母親,然而必須匯款回娘家改善家境,又因文化隔閡與婆家親屬疏離,產後缺乏照護新生兒經驗,96年3月到12月期間,對男嬰施以暴力傷害,造成男嬰的頭部及身體多處受傷,這名男嬰陸續前後住院5次。 起訴書指出,男嬰異常傷害住院,檢方據報展開調查,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廖江憲表示,檢察官偵查終結,將這名母親依重傷害提起公訴並求處量刑。 桃園縣社會處指出,這對父母後來接受強制性親子課程,男嬰經由安置,還在相關醫療單位接受治療。 (李明朝報導) ▲回到上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