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花與阿德結婚已十年,一向男主外女主內,阿花幾乎不過問阿德在外的工作情形。一日,阿德向阿花表示因為生意失敗,要阿花將娘家贈與的首飾珠寶拿出來變賣應急,讓公司渡過難關,阿花一方面不忍心不管阿德,一方面又捨不得父母留給自己的首飾,焦急的她不知如何是好?
姐夫平常就有對姐姐口出惡言及動手打人的習慣,我姐有三張驗傷單,也已備案,也告了姐夫傷害罪,但一時心軟,且姐夫也同意撤銷告訴後就協議離婚,結果告訴撤銷了,但姐夫卻反悔了。
請問律師法律上有共同監護權嗎?如果有,那不就以後什麼事都要兩個人決定了?還有如果監護權在姐夫,而姐夫卻要我姐帶孩子,有這種事嗎?那他不就有權又可以自由自在,如果監護權在男方的話,我們可以要求不養孩子嗎?還有孩子的費用可以要他出嗎?
我和先生常吵架,他甚至常常限制我的行動,我上班須要用車,他不讓我騎車也不讓我開車。他們家是一個暴力家庭,公公常拿菜刀威脅說要殺婆婆,先生幾乎都是常喝酒,借酒裝瘋回來,看見我在睡覺會把我叫起來,罵一罵說的很難聽,也常偷看我的電話紀錄,讓我每天提心吊膽害怕回家。長期導致我患有憂鬱症。後來我說要離婚,他說要離婚可以,要我付他500萬才可以走。
請問若是要離婚可以嗎?需要什麼資料?小孩監護權歸誰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