節能減碳兼招商 路燈全換 LED 燈 商機 220 億

由於目前政府大力推動節能減碳,經濟部能源局昨9月1日表示,在明(一百)年十月前,要將全台共七十萬盞交通號誌燈全面換為LED燈;此外,並考慮投下新台幣二百二十億元資金,將全台共八十萬盞水銀路燈也換為LED燈,不但大家可使用更環保的LED燈,也將帶來更多商機。

能源局官員指出,在去年編列今年預算時,為因應當時國際金融海嘯的局面,政府擴大了公共建設的支出,而在公共建設中也有一部分是綠能建設,將全台交通號誌燈全面改為LED燈,即是當初已經構思好的政策,並且也已經編列了三年七億五千萬元的預算,能源局官員表示,在全面完成更換以後,我國將會成為繼新加坡之後,世界上第二個將號誌燈全面採用LED燈的國家,而這也顯示,政府正在積極推動節能減碳政策。

至於水銀路燈換裝LED燈的具體規劃,能源局官員表示,事實上,去年已經有部分鄉鎮提出計畫申請換裝LED路燈,而接下來政府將會就已經換裝LED路燈的區域進行深入調查,並且規劃出最理想的規格與整體計畫,以能源局統計,目前全台傳統路燈的數量大約是一百五十七萬盞,其中比例最大的就是水銀路燈,共有八十萬盞,能源局認為,水銀燈不但所占比例最高,同時也是最耗能的一種,若能將八十萬盞水銀路燈全數更換成LED燈,每盞路燈的省電率可高達百分之五十。不但有效節能減碳,也能夠在政府財政上給予幫助。

在目前現行的節能減碳制度來說,除依據能源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,由經濟部制定節能標準規範以外,在同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中也指出,能源用戶生產蒸汽達經濟部規定數量者,應裝設汽電共生設備;依據同法第12條第1項規定,能源用戶使用能源達經濟部規定數量者,應申報使用能源資料。違反前面規定的人,則會分別依同法第23條、第24條第2款、第21條第3款等規定,先限期改正,屆期不改正時則會處以罰鍰。

引用自法源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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